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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集团app首页教學差錯與事故的認定及處理辦法

發布人:日期:2023-04-11 11:12:54浏覽數:

為規範教學管理,維護教學秩序,保障教學質量,加強新時代師德師風建設,有效防範和妥善處理各類教學差錯與事故,依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和教育部等七部門發布的《關于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師德師風建設的意見》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制訂本辦法。

第一條  教學差錯與事故是指學校各教學單位、教學管理部門、教學保障部門與教學人員、教學管理人員及教學保障人員,在教學各環節的組織、管理、實施和保障等方面不執行有關規章制度、不履行崗位職責,影響正常教學秩序和教學質量,成一定程度的教學效率損失的行為。

第二條  教學差錯與事故依據教學運行中的主體和内容的不同,分為三類:教學類、教學管理類和教學保障類。

第三條  教學差錯認定标準參見《太阳集团app首页教學差錯分類》(附件1)。教學事故根據事故發生的情節和後果的不同,分為三個等級:一般教學事故、嚴重教學事故和重大教學事故。具體認定标準參見《太阳集团app首页教學事故分類與等級》(附件2)。

第四條  教學差錯與事故的認定程序

(一)教學管理部門負責對教學工作進行定期檢查和随機抽查,并接受對教學差錯及事故的舉報。

(二)教學差錯與事故的發現者、知情者、責任人等應在事故發生後及時向教務處等相關部門報告并及時采取補救措施,盡量減少差錯及事故造成的損失和影響。

(三)教學差錯與事故應由承擔相應任務的單位為主,查清事件有關情況,填寫《太阳集团app首页教學差錯與事故認定處理單》(附件3),并附上有關當事人、責任人或知情人的書面報告材料,在事故發生之日起3天内報送至教務處。教學差錯與事故認定處理單應明确列出事件責任人,不得以部門或集體代替。

(四)教學差錯、一般教學事故由教務處最終認定,嚴重教學事故、重大教學事故由各學院或相關單位提出認定意見後報教務處,由教務處初審後報教學事故認定小組認定。

(五)教學事故認定小組由教務處、教學質量監控與評估中心、人力資源處、紀檢監察室和事故責任人所在單位負責人組成,組長由教務處負責人擔任,小組成員不能少于5人。

(六)教學事故認定小組負責對教學事件的類型和等級進行認定,并對嚴重和重大教學事故提出處理意見,報分管校領導核定,做出處理決定。

(七)各級領導對本部門責任事件隐瞞不報或教學工作人員和檢查人員對發現的教學責任事件拖延、隐瞞不報者,應列為責任人。

第五條  對教學差錯與事故責任人的處理

(一)對于事故責任人,由學校行文通報批評,由人力資源處進行相應處理:

1.教學差錯責任人,通報批評。

2.一般教學事故責任人,一次性扣發月标準崗位工資的10%。

3.嚴重教學事故責任人,一次性扣發月标準崗位工資的20%。

4.重大教學事故責任人,一次性扣發月标準崗位工資的50%。對情節特别嚴重,影響特别惡劣的責任人,給予崗位解聘。

(二)一年内(自然年,下同)發生過教學事故的責任人其年終考核不能為優,其中發生過重大教學事故的責任人,其年終考核為不合格。

(三)一學期内三次教學差錯累計成一次一般教學事故;一年内累計發生兩次一般教學事故,第二次作嚴重教學事故處理;一年内累計出現三次一般教學事故或兩次嚴重教學事故,第三次一般教學事故或第二次嚴重教學事故作重大教學事故處理。

(四)對教學管理及保障事故的認定如無法确定主要責任人,則由相關二級單位主管領導承擔該責任,其處理參照以上處理辦法執行。

第六條  教學事故的認定和處理結果作為學校對教職員工獎懲、職稱評聘、晉職加薪等方面的重要參考依據,按學校有關規定執行。若在教學各環節涉及師德師風的問題适用于一票否決制,直接認定為不合格。

第七條  對教學事故認定及處理有異議的當事人,可在接到教學事故通知書之日起10日内,向教務處提出申訴,由教學事故認定小組進行複議,逾期視為無異議。

第八條  本辦法适用于我校專兼職教職員工。

第九條  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執行,此前有關規定與本辦法不一緻的,以本辦法為準。本辦法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附件:1.太阳集团app首页教學差錯分類

2.太阳集团app首页教學事故分類與等級

3.太阳集团app首页教學差錯與事故認定處理單

4.太阳集团app首页教學差錯與事故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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