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首頁|English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您的當前位置: 首頁 > 通知公告 > 正文

關于評選2023屆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優秀畢業生、創新創業優秀畢業生的通知

發布人:日期:2023-03-06 08:53:49浏覽數:

湘外經院學字〔2023〕3号


各二級單位: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激勵廣大學生堅定信仰、砥砺品德,珍惜時光、勤奮學習,努力成長為有理想、有本領、有擔當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根據《關于評選2023屆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優秀畢業生和創新創業優秀畢業生的通知》(湘教通〔2023〕37号),經研究決定在我校開展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優秀畢業生和創新創業優秀畢業生評選活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範圍

2023屆全日制本專科畢業生

二、評選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産黨領導,自覺學習黨的理論知識,政治立場堅定。

(二)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及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在校期間無任何違法違紀行為。

(三)學習勤奮刻苦,成績優秀,順利完成學業,具有較強的實踐能力和創新精神。

(四)身心健康,熱愛集體,關心同學,積極參加校内外實踐及公益活動,在校期間達到《學生體質健康标準》良好等級以上。

(五)在某一方面表現突出,成績顯著,并獲得有關重要獎勵,其中:

1.獲評“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優秀畢業生”的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獲得省級或以上有關榮譽,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互聯網+大賽等官方組織評選出的榮譽,協會學會組織的原則上不予認可。

(2)被評為校級優秀黨員、優秀團員或校級優秀學生幹部、優秀黨員幹部、優秀團員幹部、校獎學金等校級獎勵兩次以上(含兩次)。

2.獲評“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創新創業優秀畢業生”的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參加省級及以上創新創業大賽并獲獎。

(2)創新創業實踐成效較為顯著(從項目時間、規模、質量、效益、前景及影響力等方面綜合評價)。

3.注意事項

(1)學生所獲獎項應是以上綜合類獎項,不認可辯論比賽、歌唱比賽、知識問答比賽、優秀士兵等專項類獎項。

(2)專升本學生在專科階段(包括本校專科和外校專科)的獲得的榮譽不能作為本科階段評選的依據。

三、推薦名額

(一)優秀畢業生、創新創業優秀畢業生

在校級2023屆優秀畢業生中産生,名額見附件1。優秀畢業生和創新創業優秀畢業生推薦指标不互相調劑。本科與專科指标單獨計算,不交叉占用。

(二)在我校參軍入伍退役後入學或複學的2023屆畢業生,滿足評選條件的,可優先推薦,不受評選指标限制。

(三)對響應國家号召,參加國家或湖南省組織實施的基層就業項目,自願到基層、邊遠地區、貧困縣和艱苦行業就業的畢業生,特困家庭畢業生或身體殘疾畢業生,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推薦。

四、評選程序

各學院應嚴格遵循評選标準,堅持公平、公正、擇優原則,确保優秀畢業生的評選質量,做到甯缺勿濫。

(一)班級提名。在班級全體學生民主讨論的基礎上,由輔導員提出推薦對象名單,按擇優推薦的原則,對評選對象進行排序。

(二)二級學院考察。二級學院在逐一考察班級提名對象,廣泛征求任課教師和本學院其他教師意見的基礎上,向學校推薦。

(三)學校推薦。學校全面審核各二級學院推薦對象的有關情況,依據評選條件和擇優原則,确定推薦名單。

(四)湖南省教育廳審定。省教育廳對學校報送的推薦名單及其推薦材料進行審核,最終确定省級優秀畢業生名單。

五、獎勵辦法

經評定的優秀畢業生或創新創業優秀畢業生,由省教育廳授予“2023屆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優秀畢業生”或“2023屆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創新創業優秀畢業生”稱号,頒發榮譽證書。各二級學院對獲評畢業生采取适當方式進行宣傳,并優先推薦給優質用人單位。

六、評選要求

(一)抓好宣傳教育。評選優秀畢業生和創新創業優秀畢業生,既是激勵廣大學生奮發向上的一項重要措施,又是對畢業生進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一次極好機會。各二級學院要根據當前經濟形勢和就業形勢,結合評選工作鑄魂育人,深化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幫助畢業生樹立正确的擇業觀和就業觀。

(二)嚴格評選條件程序。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原則,确保優秀畢業生和創新創業優秀畢業生的評選質量,做到甯缺勿濫。

七、材料要求

(一)材料時間及報送要求

請各二級學院于3月6日前,将材料報送給學生工作和處李璐老師,過期不報視為自動放棄。

1.存檔材料:按推薦名冊排序整理好的《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2023屆優秀畢業生推薦表》(見附件2)或《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2023屆創新創業優秀畢業生推薦表》(見附件3)每名學生各1份紙質材料。

2.報送湖南省教育廳材料:

(1)按推薦名冊排序整理好的《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2023屆優秀畢業生推薦表》(見附件2)或《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2023屆創新創業優秀畢業生推薦表》(見附件3)以及對應的符合條件的獲獎證書複印件(創新創業優秀畢業生交營業執照複印件、大創項目立項文件、創新創業大賽獲獎證書等);不占名額的參軍入伍退役後複學畢業生交符合條件的獲獎證書複印件和退伍證複印件,每名學生一人一套紙質材料裝訂好。

(2)《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2023屆優秀畢業生推薦名冊》(見附件4)學院1份蓋二級學院行政章的紙質材料和excel版電子稿。

(3)《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2023屆優秀畢業生名單》word版電子稿(見附件5)。

(二)材料格式要求

1.推薦表學生信息應與推薦名冊和名單信息一緻。

2.所有材料統一報送,推薦表請按推薦名冊的順序進行排序并上交。

3.推薦表限一頁不能跨頁,且不得大幅度調整表格間距。

4.推薦表不得使用環保紙打印。

5.除意見、簽名、日期外,推薦表其餘信息用電腦輸機形式填寫,注意表格規範性,不得随意改變表格字體,尤其不得改為卡通類字體。

6.學院蓋章處請統一使用學院行政章。

7.“學校名稱”與“畢業生資格審核編号”填寫時注意不要遺漏,“出生年月”格式為“200X年X月;“政治面貌”填寫“中共黨員/預備黨員/共青團員”;“學曆”填寫“本科/專科”;“培養方式”填寫“全日制”;“生源地”格式為XX(省)XX(市/縣);“學習期間個人表現情況簡述”或“學習期間個人創新創業優秀事迹簡述”一欄,不得使用第一人稱(可用“該生”),字數在200字左右。“學習期間獲獎情況(校級以上)”一欄,省級、省級以上獎勵須填寫1個或1個以上,校級獎勵須填寫2個或2個以上,所填獎項應是符合評選要求的獎項,且與獎項複印件内容相吻合。

8.“學校名稱”與“畢業生資格審核編号”保留原格式在同一行,不得跨行;“院(系)負責人(簽名)”與“院(系)蓋章”保留原格式在同一行,不得跨行;日期“年月日”保留原格式在同一行,不得跨行。

各學院須加強材料的審核,如材料不符合要求,學生工作處将退回二級學院重新上報,該項工作完成情況将納入二級學院年度畢業生工作考核。

附件:1.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2023屆優秀畢業生、創新創業優秀畢業生推薦人數

2.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2023屆優秀畢業生推薦表

3.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2023屆創新創業優秀畢業生推薦表

4.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2023屆優秀畢業生推薦名冊

5.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2023屆優秀畢業生名單

太阳集团app首页

2023年2月27日

太阳集团app首页辦公室 2023年2月28日印發

上一條:EPS數據平台及中國微觀經濟數據查詢系統正式開通通知

下一條:關于評選2023屆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