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外經院教字〔2018〕54号
關于印發《太阳集团app首页本科畢業論文
(設計)管理辦法(修訂)》的通知
各二級單位:
學校制定了《太阳集团app首页本科畢業論文(設計)
管理辦法(修訂)》,現予以印發,請遵照執行。
太阳集团app首页
2018年11月28日
太阳集团app首页辦公室 2018年11月28日印發
(設計)管理辦法(修訂)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教育部關于狠抓新時代全國高等學校本科教育工作會議精神落實的通知》(教高函〔2018〕8号)、《教育部關于加快建設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養能力的意見》(教高〔2018〕2号)、《關于嚴厲查處高等學校學位論文買賣、代寫行為的通知》(教督廳函〔2018〕6号)等文件,為進一步規範本科畢業論文(設計)各個環節的工作,保證本科畢業論文(設計)工作的順利進行,提高我校本科畢業論文(設計)質量,結合學校實際,特修訂本辦法。
第二條 畢業論文(設計)是本科人才培養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本科教學中重要的實踐教學環節,是學生在掌握專業知識、技能和平時科研訓練的基礎上所進行的系統、綜合的研究與訓練活動,是本科學習階段的最後總結和對本科人才培養質量的一種全面檢驗。
第三條 太阳集团app首页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必須撰寫畢業論文(設計),無畢業論文(設計)或畢業論文(設計)成績不合格的學生,不頒發本科畢業證書,不授予學士學位。
第二章 組織管理機構與職責
第四條 全校畢業論文(設計)工作在分管校長的統一領導下進行,以二級學院、系(教研室)為主體,實行教務處、二級學院、系(教研室)分級管理。
第五條 教務處代表學校進行宏觀管理和協調,負責組織、管理與協調全校畢業論文(設計)工作。制訂畢業論文(設計)的規章制度、工作計劃和工作時間表,組織全校檢查、監督、統計和總結交流,組織評選校級優秀畢業論文(設計)。
第六條 學院成立由分管教學院長任組長的畢業論文(設計)工作領導小組和質量監督專家小組,負責本學院畢業論文(設計)的組織、實施、協調和質量監控。貫徹執行學校有關規定與工作要求,結合各專業的培養目标和特點,拟訂具體工作計劃和實施方案,做好拟題、審題工作,負責指導教師的篩選審查,進行師生動員,組織學生選題并落實工作任務,組織前期與中期工作檢查、答辯資格審查、畢業答辯、成績評定和畢業論文(設計)普查,完成相關材料的彙總與統計、工作總結及資料整理歸檔工作,審核并推薦校級優秀畢業論文(設計)。
第七條 系(教研室)成立由系(教研室)主任擔任組長的畢業論文(設計)指導檢查小組,負責落實學校、學院的工作計劃、實施方案和各項具體任務,做好拟題、審題、指導教師選派、學生選題、任務書下達、開題、定期檢查、論文評閱、資格審查、畢業答辯、成績評定、工作總結及優秀畢業論文(設計)推選等各項工作,及時向學院移交有關資料文檔。畢業論文(設計)相關文檔及資料的保存期限按學校相關檔案管理辦法執行。
第三章 指導教師
第八條 畢業論文(設計)指導教師應由具有一定學術水平和科研能力的中級及以上職稱教師或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的教師擔任,初級職稱和未從事過該項工作的教師不能獨立指導畢業論文(設計)。
第九條 為了保證論文(設計)指導質量,每位教師指導畢業論文(設計)的數量,原則上不超過8篇。确因工作需要,個别教師指導人數超過8人時,須由系(教研室)提出書面報告,經分管教學院長審核同意,報教務處批準備案。
第十條 指導教師職責與要求。
1.拟定畢業論文(設計)選題。
2.指導學生選題。在與學生進行充分讨論的基礎上,制定科學、合理、切實可行的指導計劃。
3.及時認真填寫畢業論文(設計)任務書,内容必須具體明确且針對性強,參考資料詳細明了,進度銜接安排合理。不同題目的任務書内容不得通用,任務書報系(教研室)審核、學院審批後下達給學生。
4.指導過程中注重啟發引導,因材施教,激發學生的創新精神,培養學生獨立思考、獨立工作和創新的能力。
5.科研育人,對學生高标準嚴要求,鼓勵學生樹立科學的研究态度,培養學生的科學道德、誠信意識和責任感。
6.認真指導,合理安排指導、答疑時間。每月與學生面對面輔導、答疑時間應不少于兩次,每次不少于1小時。
7.定期檢查,及時掌握并嚴格督促學生的工作進度,關注和幫助工作困難、進度落後的學生,确保學生按照《太阳集团app首页本科畢業論文(設計)撰寫規範》的要求撰寫畢業論文(設計),并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畢業論文(設計)任務。
8.為人師表,關愛學生。加強安全紀律教育,在調研和科研實驗中确保學生人身安全。
9.因事或病不能進行指導時,必須向學院請假,并提前做好畢業論文(設計)指導工作安排或通過系(教研室)、學院同意後委托他人代為指導。
10.堅持公平、公正的原則。評閱評語應具體、客觀、公正,成績給定要準确、公正、恰當。
第四章 目的與要求
第十一條 畢業論文(設計)是學習、實踐、探索和創新相結合的綜合訓練環節,是對學生進行綜合素質培養的重要過程,其目的在于:
1.進一步訓練和提高學生的構思設計能力、查閱文獻資料的能力、試驗設計研究能力、社會調查能力、經濟分析能力、計算機操作能力、外語應用能力、文字和語言表達能力、企事業單位技術(生産、管理、運營等方面)分析與解決問題能力等綜合能力。
2.培養學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獨立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提高學生實踐技能,培養學生的創新意識,使學生獲得科學研究的基礎訓練。
3.引導學生運用科學的世界觀和方法論,培養理論聯系實際的工作作風、嚴肅認真的科學态度和勇于探索的創新精神。
第十二條 畢業論文(設計)工作的選題、開題、撰寫、評閱、查重、盲審、答辯和成績評定等環節必須嚴格按照學校有關規定的程序進行。
第十三條 畢業論文(設計)工作的時間安排。
1.畢業論文(設計)的選題、任務書和開題,應在第七學期結束前完成。
2.畢業論文(設計)的撰寫、評閱、查重、盲審、答辯和成績評定等工作,集中安排在第八學期,畢業論文(設計)實際工作時間不得少于專業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周數。
第五章 選題、開題
第十四條 畢業論文(設計)選題由系(教研室)組織專家、教師拟定,經系(教研室)讨論審定,報學院審批。鼓勵将教師的科研項目和教研教改項目的相關研究納入畢業論文(設計)課題;在符合專業培養目标的前提下,學生也可以根據自己的興趣、特長和其他有利條件,自拟畢業論文(設計)題目,報系(教研室)審核、學院審批。畢業論文(設計)選題的要求如下:
1.選題應具有科學性、技術先進性、實用性、工藝性和可行性,減少純理論、研究範圍太大、研究内容空洞的選題。優先選擇以下類别的選題:
①結合行業或企業生産、技術、管理、經營等方面的方案創新。
②政府部門或行業發展急需的調研課題、難點與熱點問題的對策建議。
③學校、學院産學研結合的科研、教改項目。
④與專業相關的社會調查與實踐等方面的課題。
2.選題應符合專業培養目标并體現綜合訓練的要求,有利于鞏固、深化和擴展學生所學理論知識和技能,理論聯系實際,使學生得到科學研究的基本訓練。
3.選題應難度适中、工作量适當,所涉及的知識範圍、理論深度符合學生在校所學理論知識和實踐技能的實際,學生經過努力能夠完成。
4.選題必須逐年更新。對使用多年的選題,要求在内容和方法上不斷充實和更新,各二級學院每學年的改進題目或新題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75%。
5.下列課題不宜作為學生畢業論文(設計)選題:
①偏離本專業所學基本知識較遠。
②範圍過專過窄、小實驗項目或簡單的野外調研,不能達到全面訓練目的。
③畢業論文(設計)期間難以完成或不能取得階段性結果。
④知識陳舊或過時,且多次重複使用的題目(在内容和方法未充實和更新)。
⑤文獻綜述、課件制作類題目。
6.學生的畢業論文(設計)選題原則上為一題一人,獨立完成;個别需要合作的項目可1~2人一組,但應有明确分工和主題,分若幹個子題目,每人獨立完成其中一題。
7.選題一經選定,不得随意更改。特殊情況确需變更時,由學生申請,指導教師同意,報系(教研室)審核、學院審批。
第十五條 選題确定并經一段時間預研後,指導教師應認真填寫并向學生下達《畢業論文(設計)任務書》,任務書應對課題的總體内容及具體工作進行概括,并明确必須重點研究及攻克的關鍵問題以及完成課題所用的研究方案、方法和手段。
第十六條 學生應在畢業論文(設計)開始後的規定時間内完成開題報告,開題報告須結合課題進行闡述和詳細論證,指導教師須對開題報告進行認真審閱,對設計方案、技術路線等進行認真審查,作出是否同意開題的結論,然後由學院組織開題報告會,開題報告會紀要須規範填寫,開題報告通過後方可進行下一階段的工作。
第十七條 對于省級“大學生研究性學習和創新性實驗計劃”項目研究成果替代畢業論文(設計)的,需經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組織答辯等環節進行審核,确認符合申請條件且項目成果含金量較高并足以替代畢業論文(設計)後,再報送教務處審批通過方可替代畢業論文(設計)。具體申請條件及要求如下:
1.項目負責人遞交申請審批表(附件2),同時提交如下相關材料:項目申報表、項目結題報告及項目負責人作為第一作者公開發表的論文(字數3000左右)2篇及以上。論文發表刊物級别要求省級及以上,其刊物級别及論文質量由學生所在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認定。
2.申請審批表由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給出評審意見及評定成績等級,交由教務處審批。
3.被批準認可的項目成果将代替項目負責人的畢業論文(設計),相關材料存入畢業論文(設計)檔案袋(包括申請審批表、項目申報表、項目結題報告、公開發表的論文、總結性《研究報告》等)。
4.審批完成時間須在第七學期結束前,第八學期不再受理。
第六章 撰寫、查重、評閱、盲審、答辯
第十八條 學生在規定的時間内,要按照指導教師的要求和任務書拟定的工作進度完成畢業論文(設計)研究工作,并按《太阳集团app首页本科畢業論文(設計)撰寫規範》(附件1)的要求,完成畢業論文(設計)的撰寫工作。
第十九條 學生應當恪守學術道德和學術規範,在指導教師指導下獨立完成畢業論文(設計),出現學術作假行為的,按《太阳集团app首页本科生畢業論文(設計)作假行為處理辦法》處理。
第二十條 畢業論文(設計)初稿完成後,交由指導教師進行指導修改;定稿完成後,所有畢業論文(設計)必須在學校指定的論文檢測系統上進行查重檢測,查重所得相似比不超過20%,查重結果認定與處理如下:
1.畢業論文(設計)首次查重所得相似比在[0,20%]區間者,視為畢業論文(設計)查重結果合格,進入評閱環節。
2.畢業論文(設計)首次查重所得相似比在(20%,35%)區間者,須對畢業論文(設計)進行認真修改,經指導教師審查同意并提交學院進行二次查重。再次查重所得相似比在[0,20%]區間者,視為畢業論文(設計)檢測結果合格,進入評閱環節;否則,不能參加本次畢業論文(設計)答辯,待修改合格後延期答辯。
3.畢業論文(設計)首次查重所得相似比在[35%,100%]區間者,取消本屆畢業論文(設計)答辯,該生可申請随下屆學生進行畢業論文(設計)補做。
第二十一條 畢業論文(設計)查重完成後,先交由指導教師進行評閱并給出恰當的評語和成績;然後交由評閱教師進行評閱并寫出具體的評閱意見和成績。
第二十二條 指導教師評閱成績低于60分的畢業論文(設計),必須由學生本人進行修改後再交由指導教師、評閱教師進行二次評閱。評閱教師評閱成績低于60分,須交由另一位評閱教師進行評閱。另一位評閱教師評閱成績也低于60分,則該生的畢業論文(設計)不能進行下一階段工作、不能參加本次畢業論文(設計)答辯(待修改合格後延期答辯);必要時由學生所在專業系(教研室)畢業論文(設計)指導檢查小組進行複評,決定是否取消該生本屆畢業論文(設計)答辯資格。
第二十三條 評閱教師不能由本論文的指導教師擔任。評閱教師應具有一定的專業學術水平,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或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的教師擔任,應對學生完成課題任務的情況、畢業論文(設計)的水平、成果質量和價值等進行客觀公正的評價,給出具體的評閱意見,評語應避免簡單、空泛,不能千篇一律,更不允許簡單地以“同意指導教師意見”作出評價。
第二十四條 學校從查重和評閱合格的畢業論文(設計)中按比例随機抽取部分畢業論文(設計)進入專家盲審環節,盲審結果分為如下幾種:合格可直接參加答辯、合格須适當修改後參加答辯、合格須作重大修改後參加答辯、不合格不能參加答辯。
第二十五條 所有本科畢業生都必須進行畢業論文(設計)答辯。各系(教研室)要在學院的統一部署下,做好畢業論文(設計)答辯工作,按專業成立若幹畢業論文(設計)答辯小組,答辯小組一般由三到五名教師組成,其中原則上至少有一名教授或副教授參加并主持答辯小組的工作,評閱教師應作為答辯小組成員參加答辯工作。畢業論文(設計)答辯之前,各學院須将畢業論文(設計)答辯委員會和各專業答辯小組的組成人員名單及工作安排報教務處備案。
第二十六條 各學院根據專業和學科特點以及學生畢業論文(設計)的實際情況,統一答辯要求和評分标準。答辯主要考核學生畢業論文(設計)的觀點正确與否、内容的新穎程度、實驗數據和計算結果的可靠性、論述是否嚴謹和符合邏輯,同時也要考核學生靈活運用所學知識的能力等。答辯時,所質詢的問題主要應為課題中的關鍵問題和與課題密切相關的基礎理論、基礎知識和基本方法。答辯記錄表須詳細記錄學生的自述過程與答問情況,答辯小組須集體評定學生的答辯成績,并明确評定畢業論文(設計)等級。
第二十七條 學生出現以下情況者,不能參加答辯:
1.未在規定時間内完成畢業論文(設計)并提交答辯材料。
2.指導教師評閱成績低于60分。
3.評閱教師評閱成績低于60分。
4.畢業論文(設計)學術誠信檢測查重所得相似比不符合要求。
5.盲審專家對畢業論文(設計)的評審結果為“不合格”。
第二十八條 畢業論文(設計)答辯完成後,各學院收集、整理答辯通過的學生畢業論文(設計)電子稿,報教務處進行再次查重,凡查重所得相似比不符合要求者,畢業論文(設計)成績記為不及格。
第二十九條 畢業論文(設計)工作結束後,各系(教研室)對畢業論文(設計)成績進行審核、整理、彙總後報學院審批,之後報教務處備案。
第七章 成績評定與優秀評選
第三十條 畢業論文(設計)成績評定。
1.答辯成績低于60分者不能參加綜合成績評定,畢業論文(設計)成績記為不及格。
2.畢業論文(設計)的綜合成績評定,由指導教師評分(30%)、評閱教師評分(30%)和答辯小組評分(40%)構成,并根據綜合成績确定相應等級,采用五級記分制,即:優秀[90~100分]、良好[80~90分)、中等[70~80分)、及格[60~70分)和不及格(60分以下)。畢業論文(設計)的成績按照優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個等級記入畢業論文(設計)成績彙總表并錄入教務管理系統。
3.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應對畢業論文(設計)評閱及成績進行審查,尤其是對評定等級為優秀或不及格以及答辯評分中有争議的畢業論文(設計)要進行重點審核,必要時可組織再次答辯,最終确定畢業論文(設計)成績及等級,并向學生公布。
第三十一條 畢業論文(設計)成績評定可從以下五個方面綜合考核:
1.任務完成情況。
2.學生的業務能力和水平。
3.畢業論文(設計)質量。
4.創新能力。
5.答辯中的自述和回答問題情況等。
各學院應根據本辦法相關規定,結合學科專業特點制訂具體的考核标準,報教務處備案後執行。
第三十二條 畢業論文(設計)成績要形成梯度,呈正态分布。既要防止偏嚴,又要防止偏松。“優秀”等級一般要控制在10%以内,“不及格”等級一般要控制在5%以内。
第三十三條 凡經過第一次答辯,答辯成績低于60分者,由指導教師指導其完成畢業論文(設計)修改,完成再次評閱、查重等環節,可參加學院組織的第二次答辯(兩次答辯時間間隔不少于2周)。
第三十四條 凡被取消畢業論文(設計)答辯資格、未參加學院組織的答辯或第二次答辯成績仍低于60分者,不能取得本屆畢業論文(設計)學分;該生可随下屆畢業生補做,重新申請畢業論文(設計)答辯。學生補做畢業論文(設計),相關工作由原所在系(教研室)安排,一般應在校内進行。
第三十五條 學校組織校級優秀畢業論文(設計)評選活動。畢業論文(設計)成績評定後,各學院從畢業論文(設計)成績為“優秀”者中,按專業推選優秀畢業論文(設計)并報送學校教務處,由教務處組織專家對推送的畢業論文(設計)進行評審。相關具體事項按照《太阳集团app首页校級優秀畢業論文(設計)評選辦法(修訂)》執行。
第八章 畢業綜合訓練
第三十六條 本章中畢業綜合訓練是指學生在畢業前結合專業教育特點所進行的類似于畢業設計的綜合訓練環節,如畢業彙報演出、作品展示、社會調查報告等,是對我校畢業綜合訓練體系的豐富與補充。
第三十七條 實施基本原則。
1.專業綜合性原則。畢業綜合訓練項目要求學生針對某一課題,綜合運用所學專業相關理論、技能和技術,比較系統地解決實際問題,提高學生的專業素質。畢業綜合訓練項目必須與學生所學專業緊密相關,符合專業應用型人才培養目标定位的要求。
2.過程完整性原則。畢業綜合訓練項目要求學生從項目選題、設計論證、項目實施到答辯進行全過程訓練。項目完成後要求學生對項目的主題内容、設計思路、實施過程、實施效果等方面進行自我評價和系統總結,提交總結報告和相關的支撐材料。綜合訓練項目成果盡量做到外顯、物化,能看得見、摸得着或者體驗得到,對部分設計産品可以要求學生提供實物模型。
3.形式多樣性原則。畢業綜合訓練要根據專業人才培養的目标與要求,采用多樣化的項目形式全面促進學生個性發展。畢業綜合訓練除傳統畢業論文(設計)外,還可包括畢業彙報演出、畢業策劃、作品展示與調查報告等。成果材料也要堅持多樣性,使用文字、圖片、視頻等多種媒體進行綜合表達。
第三十八條 實施要求。
1.各二級學院應根據專業人才培養的特點和要求,有選擇性地開展除傳統畢業論文(設計)之外的其他畢業綜合訓練形式,且應制訂具體實施細則報教務處審核批準後方可執行。細則應包括實施原則、選題要求、内容與文本格式要求以及成績評定辦法等。
2.畢業綜合訓練工作流程包括選題、開題、項目實施、答辯、成績評定等環節。
3.畢業綜合訓練項目完成後,要求學生提交總結報告(字數不少于3000字)以及作品、圖紙、影像資料、模型等附件。
4.除本辦法第十七條中的情況,學生發表或獲獎的作品或論文可作為畢業綜合訓練項目的附件材料,不能替代畢業綜合訓練項目。
5.鼓勵各二級學院從行業或企業聘請實踐經驗豐富的指導教師對學生進行畢業綜合訓練指導。
第九章 附 則
第三十九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原《湖南涉外經濟學院本科畢業論文(設計)管理辦法(修訂)》(湘外經院教字〔2011〕55号)、《太阳集团app首页本科生畢業論文(設計)管理補充辦法》(湘外經院教字〔2016〕50)、《太阳集团app首页本科畢業論文(設計)撰寫規範》(湘外經院教字〔2011〕54号)和《關于“大學生研究性學習與創新性實驗計劃”項目研究替代畢業論文(設計)的實施細則》(教務通[2014]83号)同時廢止,其他有關文件規定與本辦法不一緻的,以本辦法為準。
第四十條 各二級學院可根據本辦法,結合本學院的實際情況,制訂具體實施細則或者補充規定,報教務處審核批準後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辦法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附件:1.太阳集团app首页本科畢業論文(設計)撰寫規範
(修訂)
2.太阳集团app首页“大學生研究性學習與創新性
實驗計劃”項目研究替代畢業論文(設計)申請
審批表